【人民政协报】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原副校长姜耀东建议:完善诉前调解工作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
发布时间:2023-03-02 20:29:25 作者: 来源: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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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法院是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为了更好的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重要指示,人民法院开展了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等一系列重大举措诸如:立案登记制、法官员额制、司法责任终身制等重要变更。随之带来的是收案数不断刷新、人案矛盾日趋严峻,十余年来法官人均办案数从数10件,提升至200余件,个别法院甚至人均结案700余件。为此建议:一是建立健全诉前多元解纷联动机制;二是充分发挥社会各方力量协同作用;三是不断提升诉调对接实质化水平。
随着习近平总书记依法治国理念的不断深入,各级领导干部扛起法治使命,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崇法治、掌握法律、捍卫法治、厉行法治,做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广大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诉源治理是社会矛盾纠纷进行源头预防、多元调处化解,是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重要内容,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对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具有重要意义。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我国国情决定了我们不能成为“诉讼大国”。我国有14亿人口,大大小小的事都要打官司,那必然不堪重负!强调要“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
近年来,随着全面依法治区深入推进,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日益增长,我国法院受理案件逐年增多,全国法院受理案件数量从2013年1421.7万件上升至2021年3351.6万件,结案标的额达到46.7万亿元。社会各界对此高度关注。加强诉源治理、减少诉讼案件增量,势在必行。
受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的影响,原本隐藏的矛盾在这些年集中显现出来。面对潮水般涌入的矛盾纠纷,人民法院实难承受其重。收案数不断刷新、人案矛盾日趋严峻,推动多元解纷功能整合、资源聚合、力量统合,不能单靠法院一家唱“独角戏”。诉前调解通过诉源治理+多元解纷社会化服务,形成管理、平台、服务、数据相结合的服务模式,实现调解职业化、专业化、市场化的“三化”,坚持用改革创新的思维深化诉源治理,促进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从前端向前后衔接、多元联动拓展,线上线下双向并举。
为此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矿业大学原副校长姜耀东建议:
一是建立健全诉前多元解纷联动机制。多元解纷力量全流程互动,从一个号到一本卷,“调解+辅助”模式,社会化调解中心设置专门的运营部门,制定了严格的人员选聘标准、培训和考核制度以及工作规范和业务流程。人员结构上采取调解员和调解辅助人员相结合的工作模式,调解员和调解辅助人员各司其职,人力资源得到了最大化的利用,同时又规范了工作流程,提升了工作效率,使调解员的人均调解案件能力得到了大大提升。协助法院构建“法院+社会化”多元解纷联动机制,共同采取源头治理举措,筑牢重点行业领域类型化矛盾风险“防火墙”。
二是充分发挥社会各方力量协同作用。社会化调解中心进驻人民法院开展调解工作,不断扩大多元调解资源力量,推动形成多元调解最大“同心圆”。开展诉前、诉中调解工作,解纷力量不断壮大。在这个过程中,通过市场化的方式,向当事人适当收取诉讼费用,“谁受益、谁买单”,如此既提升审判质效,又减轻法官的负担;既便利当事人的诉讼活动,又降低司法运行成本;既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还培养一支专业化的调解司法服务队伍,也为后续主动融入全国各级党委政府的综合矛盾纠纷治理奠定基础,从而建立诉源治理的长效解决机制。
三不断提升诉调对接实质化水平。充分发挥司法确认程序保障调解成果的作用,既为法院请进来的调解组织提供司法确认,又为法院之外的调解畅通对接渠道、提供司法确认。审慎做好调解协议司法审查工作,注意加强对虚假调解的防范和制裁,探索建立司法确认调解员机制,推动司法确认在诉前调解委员会全覆盖,实现诉前调解确认快速立案、快速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