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召开学术委员会会议学习《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
发布时间:2014-04-30 09:20:53 作者:文/卞海英 图/汤勰 来源: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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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8日下午,学校在1号办公楼第一会议室召开校学术委员会会议。校党委书记徐孝民,校长杨仁树,副校长孙继平、姜耀东、校党委副书记朱书全,校学术委员会其他委员出席会议,特邀代表参加会议。会议由孙继平主持。
杨仁树在会上指出,学校要根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精神,结合大学章程的制定,调整校学术委员会章程;要不断完善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管理办法,大力支持青年教师在科研领域的自由探索、自主创新活动;他强调科研工作要服务于学科、服务于教师队伍建设和服务于学生培养的三服务要求。
孙继平传达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实施< 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的通知》(教政法厅[2014]1号)文件精神,解读了《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教育部令第35号)主要内容;介绍了我校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实施以来,所取得的研究成果,以及2014年度我校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经费分配情况。
科研处负责人钱晓红汇报了2014年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申报和审核情况。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了2014年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