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1-08 14:20:56 作者: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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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关于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的通知
各院、部、处、室,各有关单位:
11月5日,教育部发出《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的通知》。根据学校党委要求,要将贯彻执行《通知》精神作为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具体行动,提高认识、严肃纪律,完善制度,切实做好各项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严禁用行政经费、科研经费等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做到令行禁止。相关费用不准转嫁摊派,一律不予公款报销。
二、涉及外事、港澳台事务、侨务等工作需要不在此限,但务必要注意节俭。
三、要落实财经纪律要求,特别是要加强各类节日期间的监督检查,严禁以各种名目使用公款从事上述活动。对发现的问题,要坚决予以纠正。对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严厉追究相关责任。
特此通知。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2013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