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3-02-21 10:00:01 作者: 来源:党委宣传部 点击: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春节放假通知精神和我校寒假的有关安排,学生1月21日至2月24日放寒假,2月25日正式开学。
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干部、工勤人员,在保证教学、科研和管理等工作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可在1月21日至2月20日期间安排轮休。2月21日(星期四)、2月22日(星期五)正常上班, 2月23日(星期六)、2月24日(星期日)正常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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