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党委颁布加强和改进工会工作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2-12-27 16:51:32 作者:文/党宣 来源:党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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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5日,在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工作会议暨第三届教职工、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上,校党委正式颁布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工会工作的意见》(中矿京党字〔2012〕57号)(简称《意见》),这是校党委加强和改进工会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意见》指出,要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工会工作的重要性,并把其作为学校教育改革发展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好。充分发挥工会组织作用,是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建设高水平大学的必然要求。
《意见》明确了加强和改进工会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就是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在党的领导下,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全面履行工会各项职能,充分发挥组织、引导、服务教职工和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的作用。以密切党同教职工的血肉联系为核心,以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为主线,以发挥教师教书育人的主体作用为关键,以建设高素质的工会干部队伍为保障,以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工会组织为基础,坚持分类指导,活跃基层,不断开创适应高水平大学建设的工会工作新途径,努力开创工会工作新局面。
《意见》指出,要积极推进学校民主管理工作,坚持和发展以教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进一步深化校、院务公开工作;要建设高素质教职工队伍,激发教职工的工作热情和创造活力,促进教职工队伍素质的全面提高;要不断提高工会为教职工服务的能力,加强工会自身建设,提高服务能力;做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做好工会组建和发展会员工作。
《意见》强调,要加强党对工会工作的领导,加强工会领导班子和工会干部队伍建设。学校和各学院各单位党委(党总支)要加强对工会工作的领导,每届任期内至少召开一次工会工作会议,每学期听取工会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会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和实际困难。要加强新时期工会的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努力营造有利于树立教职工形象、扩大工会影响、促进学校改革发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