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煤炭安全开采与地质保障实验教学中心”被批准为“十二五”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发布时间:2012-09-14 10:56:59 作者:教务处 来源: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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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教育部下发《关于批准北京大学环境与生态实验教学中心等100个“十二五”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通知》(教高函[2012]13号)文件,我校“煤炭安全开采与地质保障实验教学中心”列入其中,这是我校第一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为进一步推进高等学校实验室建设和实验教学改革与创新,促进创新人才成长,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教育部决定“十二五”期间建设100个学科专业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形成优质资源融合、教学科研协同、学校企业联合培养人才的实验教学新模式。
今年3月份,按照教育部《关于开展“十二五”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2]33号)的要求,我校组织两个实验教学中心申报,经过了系统规划,从实验室资源的整合、教学科研的结合、学校与科研院所、行业、企业的联合等方面进行了全面建设和认真总结,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营造有利于学生实践创新能力培养的实验教学环境。
“煤炭安全开采与地质保障实验教学中心”是在“北京市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采矿与安全工程实验教学中心”的基础上整合“地质综合实验室”建成的,是最具我校矿业特色的实验教学中心。该中心的建设,充分利用我校的学科优势以及校外的优质资源,实现教学与科研的紧密结合,引导学生在科学研究中学习,在社会实践中学习,提高学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和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