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与中国矿业大学(北京)签署合作协议
发布时间:2012-07-07 18:13:15 作者:发展规划处 来源:党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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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与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签署合作协议 进一步深化双方教育科技协同创新机制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与我校签署合作协议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乌云其木格、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巴特尔、自治区副主席白向群、科技部副部长陈小娅,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李玉光、中国工程院副院长旭日干、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杭桂林出席签字仪式
7月4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与我校签署合作协议,进一步深化双方教育科技合作机制,推动协同创新体建设。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乌云其木格、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巴特尔、自治区副主席白向群、科技部副部长陈小娅,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李玉光、中国工程院副院长旭日干、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杭桂林出席签字仪式,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厅厅长徐凤君主持签字仪式。内蒙古自治区副主席白向群与我校校长乔建永在协议书上签字,协议的签署标志着内蒙古自治区与中国矿业大学(北京)的合作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全力支持矿大建立协同创新体,协议以双方近年来教育科技合作为基础,将进一步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与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此前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遵循“2011计划”的指导思想,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协同合作,构建多元化成果转化与辐射模式,推动区域协同创新,推动内蒙古自治区产业结构调整和新兴产业发展。
按照协议,双方将积极打造能源教育科技创新平台,通过多种方式为内蒙古自治区培养专业技术人才,积极推进“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内蒙古学院”的实体化建设,有效汇聚创新资源和要素,通过机制创新集聚和培养一批拔尖创新人才,建设具有国际影响的煤炭产业技术研发基地,全面促进内蒙古能源经济快速发展。
发展规划处处长范中启等陪同校长乔建永出席协议签字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