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部署开展“践行‘北京精神’争做时代先锋”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发布时间:2011-12-08 14:23:52 作者: 来源:党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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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北京精神”在推动学校发展中的导向、凝聚、激励作用,根据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委有关精神,日前,校党委下发通知,决定于2011年11月-2012年6月在全校开展“践行‘北京精神’,争做时代先锋”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通知要求,以“爱国、创新、包容、厚德”为主要内容的“北京精神”,是北京独具特质的精神品格,是展示北京形象、引领北京发展的内在力量。爱国是“北京精神”的核心,创新是“北京精神”的精髓,包容是“北京精神”的特征,厚德是“北京精神”的品质。各学院、各单位要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推进大学文化建设的高度,紧密结合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把学习弘扬“北京精神”作为学校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载体,积极拓展教育平台和实践渠道,融入学校教育教学全过程,引导广大师生学习、践行和弘扬“北京精神”,为建设“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和中国特色世界城市做出贡献,为我校建设多科性、研究型、开放式高水平大学提供强有力的精神动力和思想基础。
通知指出,以学习、践行、弘扬“北京精神”为主线,紧紧围绕“爱国、创新、包容、厚德”的主题,在全校深入学习领会、积极倡导践行、大力宣传弘扬“北京精神”。通过组织“北京精神”报告会、开展“北京精神”专题学习宣传、丰富和创新“北京精神”学习载体等形式,学习“北京精神”;通过组织学生参与首都大学生创意文化节和相关活动、开展大学生践行“北京精神”主题实践活动、深入挖掘体现“北京精神”的师生典型等形式,践行“北京精神”;通过开展“北京精神”专题研究、开展宣传普及“北京精神”志愿服务活动和以弘扬“北京精神”为主题加强大学文化建设等形式,弘扬“北京精神”。
通知强调,学习、践行和弘扬“北京精神”,是我校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举措,是凝聚师生智慧共识、推动学校科学发展的强大精神动力。各学院、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将其纳入2011年末和2012年工作计划,把主题教育活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要结合通知要求,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广泛动员,努力把活动覆盖到全体师生。要发挥各自优势,积极创新形式,调动师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活动覆盖面。要结合学校实际,就如何认识、理解“北京精神”,特别是如何践行“北京精神”,贯彻落实学校“十二五”发展规划,推动学校事业科学发展等内容进行深入思考和研讨。把主题实践活动与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学校发展规划结合起来,与加强师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结合起来,与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结合起来,不断增强主题实践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