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9-10-30 09:02:25 作者: 来源:党委宣传部 点击:
10月13日,教育部办公厅致函(教发厅函[2009]106号)我校,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党组会议纪要(2004)第28号有关内容的通知》(教直厅[2005]1号)精神和《高等教育法》有关高等学校名称的规定,同意将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校区)更名为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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