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纪检监察考评组充分肯定我校反腐倡廉工作
发布时间:2009-09-27 20:48:32 作者: 来源:党委宣传部
点击:
9月23日,教育部纪检监察第二考评组在组长复旦大学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刘建中带领下一行3人,来我校开展量化考评工作,主要就学校贯彻落实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考评组听取了学校贯彻落实《意见》的工作汇报,与相关单位负责人进行了互动交流,仔细查阅了相关文件资料,初步形成了学校落实《意见》情况的书面意见,并向学校领导做了互查互评意见反馈。
考评组认为,我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基本建立。一是学校党委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二是每年制定学校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细化任务分解,明确责任到人。三是每年结合年度考核,按照学校《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考核实施办法》进行检查考核;领导班子成员都要召开民主生活会,建立健全了督查、考评、奖惩、责任追究的工作机制。四是学校行政领导班子特别是校长抓反腐倡廉建设的责任意识强,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分工责任明确、严格监督考核的工作机制。五是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的“五个亲自”内容明确,落到了实处。六是学校领导与新一届处级干部签订了《廉政承诺书》,与部、处(室)主要领导干部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进行集体宣誓,增强了广大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意识。
考评组指出,我校重点环节的监管效力明显增强。一是落实了监察处处长列席校长办公会的规定。二是制定了《党委会议事规则》、《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等会议规则和《关于党政领导班子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规定》,确保科学决策。三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改革力度大。制定了《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建立健全了校内干部选拔任用科学机制。四是建立了经济责任制,加强学校内部财务等管理监督。
考评组还指出,我校廉政教育针对性、有效性得到提高。一是每年组织召开全校范围的反腐倡廉工作会议,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学术骨干的反腐倡廉教育。二是学校党委与山东微湖监狱签订协议,建立了学校首个廉政教育基地,以利于开展警示教育。三是采用多种形式、多种方式进行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四是在全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组织新上岗的处级干部进行廉政承诺集体宣誓,增强大家的责任意识、自律意识和自我监督意识。
考评组同时指出了我校贯彻落实《意见》存在的薄弱环节,并就下一步如何落实《意见》提出了建议,希望我校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注重审计结果的运用。要积极探索加强科研经费监督管理的办法,切实提高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