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5项成果荣获2008年北京市教育教学成果奖
发布时间:2009-07-02 08:22:40 作者:教务处 来源: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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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根据京教高[2009]4号《北京市教育委员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表彰2008年北京市教育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的决定》文件精神,我校《研究型实践教学体系的创建与实施》等5项教学成果荣获2008年北京市教育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这是我校继2005年以后连续第二次获得北京市高等教育教学工作最高水平的奖励。
这5项教学成果分别是:由乔建永、范迅、常维亚、邢鹏、赵新林等完成的《研究型实践教学体系的创建与实施》;由王启宝、张香兰、韩敏芳、解强、杨巧文等完成的《结合科研优势以矿业能源为特色培养化工专业创新型人才的改革与实践》分获一等奖。由张晓宁、濮英英、万桂华、李溪、景平等完成的《本科生数学能力的培养和提高》;由曹代勇、邵龙义、方家虎、胡社荣、鲁静等完成的《煤炭行业地质工程本科生创新人才培养机制研究》;由周宏伟、黎立云、王建强、刘洪、左建平等完成的《矿业型“工程力学”课程群建设与人文型教学元素的引入》分获二等奖。
“北京市教育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是北京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教学成果奖励条例》,结合北京市高等教育实际设立的,用以对北京地区高等学校优秀教学成果进行奖励,授予在北京高等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果的集体和个人。该奖励与“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励”接轨,由北京市人民政府设立,每四年评选奖励一次,代表了北京高等教育教学工作的最高水平。
此次参评,学校遴选推荐了一批近年来我校在转变教育思想,创新人才培养,加强实践教学、改革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及相关教材等方面所取得的代表性成果;所获得奖励不仅很好反映了学校的办学和人才培养特色,而且显著提高教学效益和人才培养质量。这些成果不仅是我校本科教育在推进“质量工程”建设过程中取得阶段性成绩的集中反映,是对学校教师在教学工作岗位上做出的创造性劳动的肯定与鼓励,也是广大教师今后工作中借鉴和学习的重要内容,对学校本科教学今后工作具有积极的推动和促进作用。
根据《2008年北京市教育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实施办法》,我校所获得的两项一等奖成果已被北京市推荐参加第六届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励的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