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调整党政机关和学院处级机构设置
发布时间:2009-04-22 03:51:01 作者: 来源:党政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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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1日,在学校处级干部考核聘任动员大会上,校党委以中矿京党字〔2009〕16号文正式公布处级机构及干部职数调整方案,调整后校党政机关等管理部门和教学、科研、教辅单位,新成立2个处级机构,新增23个处级干部职数,撤销1个非常设处级机构。
文件指出,为适应学校事业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深化校内管理体制改革,建立运转协调、管理规范、办事高效的管理工作体系,进一步理顺关系,切实提高学校办学质量和管理水平,经校党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对学校党政机关等管理部门和教学、科研、教辅单位等机构设置及处级干部职数进行适当调整。
调整部分管理机构和教学单位,成立教育培训处,原成人教育学院更名为继续教育学院,与教育培训处合署。将资源与安全工程学院的资源与地球科学系和测绘与土地科学系分离出来,成立地球与测绘工程学院。撤销共建办公室(非常设机构),其职能划归发展规划处;成立董事会办公室、校友会办公室,挂靠发展规划处。
调整后的党政机关和教学、科研、教辅单位机构设置(含挂靠单位、合署办公单位)是,学校综合部门1个,党群部门5个,行政部门15个,教辅部门2个,学院8个,国家重点实验室2个,科技产业1个。处级干部职数为89个,较2006年换届时增加了23个。具体如下:
(一)学校综合部门
党政办公室(档案室及社区居委会挂靠)
(二)学校党群部门
1.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审计处合署)
2.党委组织部(党委统战部合署,业余党校挂靠)
3.党委宣传部(校报编辑部挂靠)
4.工会
5.团委
(三)学校行政部门
1.教务处(招生办公室挂靠)
2.研究生院(含研究生院办公室、研究生培养管理处)
3.学科建设办公室
4.科研处
5.人事处(人才交流中心挂靠)
6.财务处(资金结算中心挂靠)
7.保卫处(党委保卫部合署)
8.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工作办公室合署,北京国际交流中心挂靠)
9.发展规划处(董事会办公室、校友会办公室挂靠)
10.学生工作处(研究生工作处、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武装部合署,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挂靠)
11.基建处
12.科技产业处
13.后勤及资产管理处
14.离退休人员管理处
15.教育培训处(继续教育学院合署)
(四)教辅部门
1.图书馆
2.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五)各学院
1.资源与安全工程学院(安全科学技术学院合署)
2.地球与测绘工程学院
3.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4.机电与信息工程学院
5.管理学院
6.力学与建筑工程学院
7.理学院
8.文法学院
(六)国家重点实验室
1.煤炭资源与安全开采国家重点实验室
2.深部岩土力学与地下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
(七)科技产业
北京矿大能源安全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