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临时伙食补贴
发布时间:2009-04-16 17:00:09 作者: 来源: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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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贯彻落实中央精神,体现党和政府对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心,帮助他们缓解因物价上涨带来的生活压力,我校开展了2009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时伙食补贴发放工作。专项补贴的对象为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本科生,且原则上要求为在贫困生认定工作中被认定为“一般困难”、“困难”及“特殊困难”的学生;专项补贴的标准为每生每月40元,补助期限为5个月(2009年春季学期),共200元。本次共发放专项补贴20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