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先进 树典型——我校开展“教育先锋”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
发布时间:2008-10-16 22:58:14 作者:文/姜美芝 图/姚利梅 来源:党委宣传部
点击:


今年上半年,北京市教育工会下发了《关于开展“首都教育先锋”创建活动的指导意见》。为配合做好该项工作,我校自2008年6月在全校范围内启动了“教育先锋”评选工作。10月15日下午,我校在1号办公楼第一会议室召开“教育先锋”评选会,在前期评选工作的基础上,评出了“教育先锋”集体10个、先进个人(标兵)14名。校党委书记杨仁树、校党委副书记兼工会主席朱书全出席了评选会。
朱书全在会上讲了话,对“教育先锋”评选活动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他表示,本次评选活动周期长、透明度高,具有较强的实践意义和推广效应。他指出,“教育先锋”评选工作是校园文化的重要内容,有利于良好的教风、学风和校风的形成,开展“教育先锋”评选工作是学校树立典型,促进学术科研、教育教学、管理创新和师资队伍建设的有效方式之一,将会进一步推动学校事业和各项工作的全面进展。他希望能在本次评选活动基础上建成“教育先锋”评选长效机制,希望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促进学校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整体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评选会由校工会常务副主席胡增国主持。由校领导,校工会、党政办公室、纪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教务处、科研处、人事处、校团委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评委会。各部门工会主席参加了评选会。
在评委会认真审阅材料、听取汇报的基础上,评选出校级“教育先锋”集体10个,校级教学创新标兵3名、先进个人4名,校级科技创新标兵4名、先进个人1名,校级管理创新标兵1名、先进个人1名。评选结果将在网上进行公示。
(具体名单见所附公示)
根据规定,上述各奖项得分最高的将推荐参加“首都教育先锋号”集体和“首都教育先锋”先进个人(标兵)的评选。
附件:关于“教育先锋”评选结果的公示
根据北京市教育工会的要求,校工会在全校教职员工中开展了“教育先锋”评选活动。在前期申报和推荐基础上,校工会于2008年10月15日组织召开了评选会,评选了“教育先锋”集体和先进个人(标兵),现将评选结果公示如下:
一、 校级教育先锋集体10个
机电工程系、教务处、岩土工程研究中心、矿物加工系、学生工作处团委工会小组、数学系、会计系、“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教学团队、教材编审室、水暖维修班。
二、 教学创新
1、校级标兵:力学与建筑工程学院周宏伟、管理学院赵学彬、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王启宝。
2、校级先进个人:文法学院王红梅、机电与信息工程学院董志峰、资源与安全工程学院杨可明、理学院王耀东。
三、科技创新
1、校级标兵:资源与安全工程学院胡振琪、力学与建筑工程学院刘波、机电与信息工程学院张增志、管理学院丁日佳。
2、校级先进个人: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徐东耀。
四、管理创新
1、校级标兵:党委宣传部 董会泽
2、校级先进个人:研究生院 岳庆军
公示时间为2008年10月16日-10月23日。
对以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如有异议,请向校工会反映。电话:62331230
校工会
2008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