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代会进行时】学校第三次党代会代表推选工作顺利完成
发布时间:2015-11-11 09:43:33 作者:党委组织部 来源:党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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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5日 资源学院党委召开党员大会

10月12日 地测学院党委召开党员大会
10月13日 化环学院党委召开党员大会

10月13日 机电学院党委召开党员大会

10月13日 管理学院党委召开党员大会

10月13日 力建学院党委召开党员大会

10月13日 理学院党委召开党员大会

10月13日 文法学院党委召开党员大会

10月13日 思政学院党总支召开党员大会

10月14日 机关党委召开党员大会

10月13日 后勤及产业党总支召开党员大会

10月15日 离退休党委召开党员大会

10月9日 沙河校区管委会直属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
10月30日,学校召开党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了出席我校第三次党代会的153人代表名单,标志着我校第三次党代会代表推选工作顺利完成。
在校党委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本次党代表的推选工作,自9月21日开始,经各选举单位周密部署、精心组织,严格按照党章、《中国共产党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三下三上”的组织程序开展。全校参与推荐提名的基层党支部比例达到100%,党员比例达到97.8%。10月15日前,各选举单位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了出席中共中国矿业大学(北京)第三次代表大会代表。
在当选的153名代表中,各级领导干部代表57名,占代表总数的37.25%;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代表77名,占代表总数的50.33%;学生代表10名,占代表总数的6.54%;离退休代表9名,占代表总数的5.88%。其中妇女代表59人,占代表总数的38.56%;少数民族代表12人,占代表总数的7.84%;年龄在50岁以下的代表91人,占代表总数的59.48%。
10月16日至20日,党代会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在征询校纪委意见的基础上,对当选代表进行了资格审查。审查小组认为,各选举单位选举过程符合选举工作的有关程序,当选代表均符合代表资格条件,代表的结构符合选举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代表资格全部有效,将提交党代会预备会议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