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加强过程管理,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
发布时间:2022-10-24 12:45:03 作者:研究生院 来源: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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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10月20日下午,学校在1号办公楼200会议室召开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专题会议,会议的主题是“全面加强过程管理,提高学位论文质量”。副校长王家臣出席会议并讲话,研究生院、各学院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徐志强主持会议。
会上,王家臣着重强调了学位论文四大质量问题。一是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主体是导师、学院、研究生院。要进一步细分压实导师、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等责任,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要严格把关、系统指导学位论文研究工作、学术成果发表、学术水平和学术规范性。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要客观公正评价学位论文学术水平,切实承担学术评价、学风监督责任,杜绝人情干扰。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要对申请人培养计划执行情况、论文评阅情况、答辩组织及其结果等进行认真审议,承担学术监督和学位评定责任。二是提高学位论文学术水平,学位论文评审环节中分数较低的论文,大部分缺少基本创新性和创新点,今后要重视博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选题来源,选题要依托省部级及国家级科研项目,确保学位论文选题具有先进性、科学性和创新性。要有经过第三方认证的高水平学术成果来支撑学位论文的创新点,发表的学术成果要与学位论文联系密切。三是规范论文撰写,规范性较差的学位论文存在逻辑表述不清,文字表达不准确,图表不规范,文献引用和书写格式错误较多等问题。各个环节要严格把关学位论文的格式、版式、范式,不能出现低级错误,学生和导师是学位论文规范与否的主责人,对于多次送审第三方评审不能通过的学位论文导师要在招生资格、招生指标和绩效考核中有所关联。四是坚持质量检查关口前移,切实发挥学位论文开题和中期考核等关键节点的考核筛查作用,完善考核组织流程,落实研究生分流退出机制,提高考核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徐志强介绍了我校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的整改方案,以及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的相关制度建设,着重介绍了我校今后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动态审核办法,及我校研究生毕业、结业及肄业管理补充规定。